保外就医怎么申请
保外就医的申请流程一般如下:
1.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机关。根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2.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3.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根据罪犯病情严重程度,可以酌情减为一次或者多次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的时间为一年。每次暂予监外执行之后应当及时减刑、假释或者收监执行。
4. 对于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批准机关同时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保外就医的罪犯,不得计入执行刑期。对因患有严重疾病并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根据其病情,可以延长保外就医的时间,但醉长不超过半年。
5. 对于保外就医的罪犯,若发现其不再是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所列的疾病,或者保外就医的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保外就医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收监执行。
6. 保外就医的申请材料包括:
(一)监狱、劳教所关于罪犯假释、保外就医的书面意见;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罪犯,与配偶、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罪犯,享有同城镇职工相同待遇的证明;
(五)负责监护罪犯的家属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罪犯的关系证明;
(六)医师出具的罪犯病、伤、残诊断证明及加盖院章的出院小结。
请注意,具体的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专业机构。
保外就医怎么申请救助
保外就医的救助申请流程如下:
1. 对于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风险、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但又不能自理的患者,或长期治疗没有效果,且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患者,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2. 由患者或其家属向所在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提出申请,然后由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上报公安局、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关于保外就医的规定,审查确定罪犯是否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并发给《保外就医决定书》。
4. 罪犯在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服刑或被羁押期间,如因年老、患病或身体残疾不能继续在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服刑或羁押,可由其家属或监护人向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提出申请,然后由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上报公安局、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5. 对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罪犯,可以适用保外就医:
(一)有严重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6. 罪犯保外就医期间,应由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对其监督、管制和考察。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其户口、家庭住址不变,仍住在原住地。
7. 对符合假释条件,但执行原判刑期未满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劳教所执行刑罚。对符合假释条件,但执行原判刑期未满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看守所执行刑罚。
8. 对符合假释条件,但患有精神病及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罪犯,不予批准假释。
9. 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作出假释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撤销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撤销假释的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监狱、劳教所:
(一)人民法院对罪犯裁定假释后,发现其有前述严重疾病,或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出现上述严重疾病的;
(二)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10. 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撤销假释:
(一)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经教育不改的;
(二)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三)因违反监管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刑期届满的。
公安机关撤销假释的,应当将收监执行决定书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程序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