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仲裁程序有哪些
劳动纠纷仲裁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另外,申请书还应当载明申请人的签名及申请日期。
2. 受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组庭并通知开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 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5. 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裁决。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做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做出裁决。
6. 执行: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以上是劳动纠纷仲裁程序的主要步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流程与办案技巧
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流程与办案技巧如下:
### 流程
1. 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 受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组庭并通知开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仲裁申请需要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并回复,所以劳动争议仲裁庭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后的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4. 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5. 结案: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裁决。
此外,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办案技巧
1. 依法应诉: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裁决,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依法应诉。
2. 充分准备:在提起诉讼前,当事人需要充分准备相关证据和材料,包括仲裁裁决书、证据材料、起诉状等。这些证据和材料将有助于支持自己的主张。
3. 了解法律规定:当事人需要了解与劳动争议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这些法律规定将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4.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他们将能够提供更具体的建议和指导。
5. 注意时效问题: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当事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仲裁申请或提起诉讼,否则可能会丧失维权的机会。
总之,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流程与办案技巧对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当事人需要了解相关流程和规定,并掌握一定的办案技巧,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