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无权直接收取承租公房的租金。公房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其使用权归承租人所有。物业公司接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小区内的公共秩序、环境卫生、安全等行使管理和服务的职责,但并不具有对公房租金的收取权利。承租人应向承租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出租人交纳租金,物业公司可以协助收取但无权直接收取。如物业公司存在乱收费等行为,承租人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物业公司能收公租房租金吗
物业公司可以收取公租房租金,但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其中,公有住房的租金标准是由物业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成本进行核算的。
此外,《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也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因此,物业公司作为提供物业服务的主体,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收取公租房租金,并确保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
物业有权收承租公房吗
物业没有权利收取承租公房的租金。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由国家物资储备机构统一配置,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按成本价向职工出售或无偿分配,职工按成本价购买的住房,职工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对于直管公房,业主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出租人没有收取租金的权利。
而对于私房,业主有所有权,出租人有权收取租金。物业公司接受业主的委托,对其房屋进行经营管理并收取一定费用,但这并不代表物业公司行使了收取公房租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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