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法院判决离婚后,如果一方对财产分割问题不满意,仍然可以提起诉讼。
根据《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纸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因此,如果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且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