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非法手段的判定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手段残忍、影响恶劣:如果犯罪分子使用了残忍的手段进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其行为造成了恶劣的影响,那么这些手段就可以被认定为非法手段。
2. 非法获取信息数量较大: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达到一定标准时,就可以认定为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因此,如果看守所认定的非法手段涉及大量非法获取信息,那么这些手段就可以被认定为非法手段。
3. 违法所得达到一定数额:如果犯罪分子通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获得了较大的经济利益,那么这些手段也可以被认定为非法手段。
4. 多次或对多人以上进行侵犯:如果犯罪分子多次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或者对多人以上进行侵犯,那么这些手段也可以被认定为非法手段。
5. 其他严重情节:除了上述几种情况外,还有一些其他的严重情节也可以被认定为非法手段,例如犯罪分子使用黑恶势力进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
在朝阳区看守所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的非法手段进行判定时,会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同时,也会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来做出裁决。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非法手段判定因素,具体的判定结果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