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时,需要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提交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 准备必要材料:
* 有效护照(有效期至少还有6个月);
* 填写完整的《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
* 一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具体要求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 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根据证件类型提供);
* 商务委员会成员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具的推荐信(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
* 工作证明文件(如在职证明、邀请信等);
*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提供)。
2. 提交申请:
* 前往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或委托派出所)提交上述材料;
* 也可以选择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但需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了解具体要求。
3. 等待审核与通知:
*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条件;
*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会收到通知,可以预约前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领取护照及APEC商务旅行卡。
4. 领取护照及旅行卡:
* 按照通知约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护照及APEC商务旅行卡;
* 注意检查护照及旅行卡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无误。
请注意,APEC商务旅行卡是用于国际间商务活动的特殊签证,持证人需凭此卡及有效护照在APEC成员国入境时可获得过境签证(注:部分国家可能不接受中国公民持中国护照及APEC商务旅行卡入境)。因此,在办理前请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国家的入境政策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