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受伤并不一定构成犯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是,如果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则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因此,如果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但行为人不具有上述情形之一,且能够积极承担赔偿责任、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能不会被认定为犯罪。
另外,即使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并不意味着必须坐牢。如果行为人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且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也有可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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