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业合同纠纷打官司的步骤如下:
1. 确定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双方是住所地在北京市的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 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 收集证据:收集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物业服务合同;
(二)物业服务费用的支付记录;
(三)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据;
(四)其他相关证据。
4. 提交起诉状和证据:将起诉状和证据提交至管辖法院,并按照法院要求缴纳诉讼费用。
5. 等待开庭审理: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将审查立案条件,符合条件将立案并安排开庭审理。
6. 参加庭审: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焦点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
7. 判决上诉:法院将根据庭审情况和结果作出判决。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8. 执行判决:如败诉方未履行判决义务,胜诉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法院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