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书面合同成立的时间点主要取决于合同的具体形式和约定。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
1.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即生效。例如,某些批准生效的合同,在批准机关批准后生效。
2.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醉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是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那么双方当事人醉后的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就是该合同的成立地点。
3.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在合同成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那么签订确认书时合同就成立。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这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合同成立时间。即使双方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但只要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了,那么这份合同仍然被视为成立。
5.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这也是一个特殊情况下的合同成立时间点。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了,那么这份合同就已经成立。
此外,如果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那么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综上所述,签订的书面合同成立的时间点可能因合同的具体形式和约定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合同的成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