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来说,当夫妻双方都居住在同一市、县时,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市、县,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然而,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军人,一方要求离婚,则由军事法院管辖。
对于涉外婚姻,如离婚双方都是中国公民或一方是中国公民,且居住在国外,那么离婚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若双方都是外籍人士或在国外有住所,且在中国有常住居所,那么由中国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起诉离婚的地点选择,首先应考虑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如果双方都居住在同一市、县,那么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不在同一市、县,或者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可以选择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