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签订集体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主体: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事项,应当作为集体合同的内容。
2. 协商代表: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3. 签订程序:集体合同草案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
4. 合同期限:集体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5. 变更和解除: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集体合同,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6. 违约责任:若一方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 争议解决: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8. 其他事项:集体合同还应包括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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