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工伤等级的赔偿费用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
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
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如下: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关于等级赔偿的说明: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等级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照伤残等级来计算的,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逐级递减,十级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此外,还有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其中,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详细的信息,请寻找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
几种工伤等级的赔偿费用怎么算
工伤赔偿费用的计算因工伤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以下是几种常见工伤等级的赔偿费用计算方法:
1. 一级至四级工伤赔偿标准: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 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 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等根据实际发生额计算。
2. 五级至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 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 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等根据实际发生额计算。
3. 七级至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仅为基本情况的相关规定,实际主张赔偿时,具体的数额及请求可以咨询委托律师帮助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