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都到公证处可以他人代理吗
父母都到公证处,可以授权他人代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监护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若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们作为被监护人的监护人,其职务行为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指定,其他亲属或组织担任监护人的,需要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备案。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也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在上述情况下,父母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可以共同到公证处办理相关公证手续。若父母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此时需要先变更监护人,再前往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想要代理未成年人办理公证,需要向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明、与被监护人的关系证明以及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公证处父母都要去吗
在中国,公证处进行公证时,通常需要父母的双方到场。但是,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公证事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以下情况下父母双方都需要到场:
1. 涉及财产处分的公证:如房产过户、遗嘱等,这种情况下,父母双方通常都需要到场,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2. 涉及身份关系的公证:如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这类公证通常也需要父母双方到场。
3. 其他特定类型的公证:根据当地公证处的规定和实际需求,还可能有其他情况下父母双方需要全部到场。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只需要一方到场。例如:
1. 父母离异后的财产分割:如果父母已经离婚,且财产分割已经明确,那么只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一方到场即可。
2. 父母无法到场的情况:如果父母因年老体弱、疾病等原因无法亲自到场,可以提前与公证处沟通,看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或者由其他合法监护人代为办理。
总之,在进行公证前,建议先咨询当地公证处或相关法律机构,了解具体的公证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完成公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