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下几种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法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 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
以上内容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什么情况可以要经济补偿金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1.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当出现以上情况时,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经济补偿金的请求。需要注意的是,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具体标准通常会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