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居住权的商品房可以卖吗
居住权是《民法典》中新增的一种权利,指的是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拥有居住权的商品房就可以随意买卖。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具有专属性,只能由居住权人本人享有,不得转让、继承。因此,即使商品房上设定了居住权,该商品房的产权人仍然可以通过出售房屋来获取收益,但居住权并不会随之转移给买方。
此外,购买设有居住权的商品房可能面临诸多风险,如居住权人主张居住权、房屋被查封冻结等。因此,在购买这类房屋时,购房者应谨慎考虑,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综上所述,有居住权的商品房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买卖,但居住权人无权处分,购房者需谨慎对待。

《有居住权的商品房可以卖吗?》
在这个“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年代,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故事。今天,就让我们来聊聊一个看似简单却充满争议的话题:有居住权的商品房可以卖吗?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居住权”。居住权就像是租房时的那种“安心”感,你付了房租,租客就能在你家安心住着。但这种权利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直接体现。换句话说,拥有居住权的人,虽然可以在你的房子里住,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是房子的主人。
举个例子吧,小王和小李签了一份合同,小王把一套有居住权的房子卖给小李,约定小李可以无限期地住下去。听起来是不是很美好?但问题来了,如果小王突然想把房子卖掉,小李住着住着突然发现自己其实是“租客”呢?这时候,小李的权益就变得扑朔迷离了。
这时候,我们得引用一下“房奴”这个词。有些购房者为了结婚或者给孩子一个家,不惜背负巨额贷款,成为“房奴”。如果这套房子只是有居住权,没有产权,那小李岂不是成了“房奴”中的“炒房客”?
再来说说“套路”。在一些网络梗中,我们经常能看到这样的描述:某些人为了骗取钱财,会承诺给予购房者各种好处,包括房子和居住权。但醉后,这些所谓的“好处”都是空中楼阁,醉后购房者只能落得个“房财两空”。
所以,有居住权的商品房到底能不能卖?答案是不行的!因为这种权利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直接体现,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就像某些“炒房客”用虚假信息骗取钱财一样,这种有居住权的房子买卖也是充满风险的。
醉后,我们要说的是,购房者在购买房子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千万别被那些看似美好的“居住权”所迷惑。毕竟,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希望大家都能拥有一份安稳的“居住权”,而不是变成一场“炒房”的梦。
总之,有居住权的商品房可以卖吗?答案是不行!希望大家在购房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别被那些虚假的宣传所蒙蔽。毕竟,买房是一件大事,马虎不得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