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意味着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如果涉及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的交通肇事,原告应在三年内提起诉讼。然而,如果事故发生后立即报案,且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不予接收材料或者超过十五日不予答复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可能会中止或延长。
此外,如果属于工伤事故,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一年,自受伤之日起算。
参考法律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醉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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