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员受伤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退休返聘人员受伤一般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从该条例可以看出,工伤认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等。
而退休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之间仅形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劳务关系中,如果提供劳务的一方受伤,应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侵权责任,但赔偿范围通常限于侵权损害赔偿,而不适用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退休返聘人员受伤一般不能享受工伤待遇,但可以按照双方约定或过错责任原则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退休返聘人员受伤能享受工伤待遇吗知乎
退休返聘人员受伤是否能享受工伤待遇,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退休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之间建立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退休返聘人员受伤是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且他们与聘用单位之间有明确的责任划分,那么他们可能有权享受工伤待遇。然而,如果他们的受伤是由于其个人原因或故意行为导致的,那么他们可能无法享受工伤待遇。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流程。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以确保获得准确和可靠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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