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故意毁坏财物罪规定量刑幅度有哪些
法律对故意毁坏财物罪规定的量刑幅度主要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判定。具体规定如下:
1. 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法律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 “数额较大”通常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恶劣后果的,也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如破坏生产设施、设备,造成停产或严重损失,被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被迫停产停业等。
* 故意毁坏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的判决还需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进行。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
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是多少
“数额较大”通常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但具体数额标准要根据各省的特别规定,比如北京市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标准如下:
(一)情节较轻的,处3日以上7日以下拘役或者罚金。
(二)情节较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包括: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包括:
(一)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请注意,这些只是一般的参考范围,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有相关问题或需要专业法律意见,请咨询当地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