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没有户口,孩子也是可以上学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应该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如果父母不履行这一义务,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在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哪一方,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作出判决。同时,父母还应当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教育环境,确保子女的身心健康。
至于户口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籍登记机构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来办理户口登记,其中包括对孩子的身份信息的登记。因此,如果孩子没有户口,可以向户籍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将其户籍登记在父母任何一方名下。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的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即使孩子没有跟随男方生活,男方仍然有义务承担孩子的部分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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