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合同的履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信用调查和落实信用限额:在签订合同前,应对进口商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其支付能力和信誉。在确认对方资信良好后,应积极争取以开证、托收或保函等方式对其资信进行充分保证,并落实相应的信用限额。
2. 申请开立信用证:当出口商收到进口商开来的信用证后,应根据信用证条款和实际情况,认真审核信用证,主要检查开证行的资信、信用证的各项条款、索汇通知及付款承诺等是否与合同规定相符。
3. 准备货物并装运:出口商在货物准备就绪后,根据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及时向启运地海关申报货物出口,取得出口许可证和其他有关单证,并按合同规定装运货物。
4. 获取运输单据: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后,应获取必要的运输单据,如提单、运单等。这些单据是出口商已交付货物并委托运输人将货物运往指定目的地的证据,也是进口商办理接货和结算货款的前提条件。
5. 安排运输和保险:出口商应根据合同规定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陆运或多式联运)和承运人,并安排适当的保险(如海运货物保险、空运货物保险等),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6. 签发出口退税文件:出口商在货物出口后,应按照国家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出口退税。为此,需要签发出口退税文件,包括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表等。
7. 收集和整理单据:出口商在货物出口后,应及时收集和整理与出口有关的单据,如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运输单据、保险单据等。这些单据是办理结汇和结算货款的关键文件。
8. 办理结汇和结算:出口商在收集和整理好相关单据后,应及时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结汇手续。同时,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和期限,向进口商收取货款或办理托收、信用证项下的收款手续。
9. 后续跟踪和售后服务:在货物出口后,出口商应持续跟踪货物的运输情况和到达目的地的状态,确保货物能够按时、安全地送达进口商手中。此外,还应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和支持,解决进口商在接收和使用货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总之,出口合同的履行是一个涉及多个环节和方面的复杂过程,需要出口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