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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怎样定义非法行医犯罪有关非法行医犯罪的司法解释要怎样规定

2025-01-14 01:01:27编辑:臻房小安分类:生活常识 浏览量(

非法行医犯罪是指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或者未取得医师资格擅自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为了打击这种犯罪行为,我国醉高人民法院和醉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具体规定如下:

1. 非法行医罪的主体:

- 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办医疗机构的。

- 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其工作人员到非法地方从事医疗活动的。

- 被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继续从事医疗活动的。

-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聘用无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

2. 非法行医罪的客体: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管理、后勤服务等非医疗技术人员。

- 病人及其家属,因为医疗纠纷可以成为案件的当事人。

3. 客观方面:

-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 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 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 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 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 吸毒、注射毒品,制售假药、劣药,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

- 非法行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曾因非法行医受过行政处罚的;

-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 非法行医罪的客体: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管理、后勤服务等非医疗技术人员。

- 病人及其家属,因为医疗纠纷可以成为案件的当事人。

5. 主观方面:

- 非法行医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6. 处罚规定:

-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二款,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三款,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对于非法行医过程中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等,如果违反了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还可能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犯罪行为,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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