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可以约定借款用途,也可以不约定。这完全取决于借贷双方的协商结果。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这意味着,虽然不约定借款用途并不影响借贷合同的成立和效力,但如果双方明确约定了借款用途,借款人就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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