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其使用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因此,农村宅基地不可以买卖。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应当享受的固有权益,其使用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可以在本集体成员内部进行买卖和转让。
如果买卖双方都是本村村民,且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那么双方签订的《宅基地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如果有一方不是本村村民,或者该房屋不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那么这样的宅基地买卖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此外,即使双方签订了宅基地买卖合同,也建议及时办理土地手续,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