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是因为医疗活动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
2. 医疗行为存在,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实施医疗行为。
3. 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这是医疗事故的核心要素,即医疗行为对患者的人身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4. 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患者的损害是由于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行为所导致的。
5.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过错,即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存在过错。
以上五个方面是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缺一不可。在处理医疗事故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要素,以确定是否存在医疗事故以及责任归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