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短期变更。
根据《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人民法院是会予以支持的:
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所以,如果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父母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诉讼请求。
另外,根据《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有以下情形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请注意,这些规定仅适用于离婚后的抚养权变更,并且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进行。在考虑变更抚养权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个性化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