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房屋过户纠纷告人管辖法院
在海南,如果发生房屋过户纠纷并需要提起诉讼,原告可以选择以下法院进行管辖:
1.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如果房屋位于三亚市,原告可以选择三亚市城郊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如果房屋位于海口市美兰区,原告也可以选择该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此外,如果双方事先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原告还可以按照约定选择相应的法院进行诉讼。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管辖法院的选择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法院的实际规定来确定。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海南房屋过户纠纷告人管辖法院有哪些
在海南,如果遇到房屋过户纠纷并决定提起诉讼,可以选择以下法院进行管辖:
1.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区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亚市作为房屋所在地,其城郊区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2.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如果案件标的额较大或者案情复杂,可以选择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中级人民法院通常处理较为重大或复杂的案件。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管辖法院可能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法院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提起诉讼前,先咨询当地的律师或法律服务机构,以获取醉准确和有效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