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这意味着劳动者在入职后的试用期内,如果其表现或能力明显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当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规章制度,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在此情形下,劳动者的行为对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且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用人单位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能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如果劳动者在与其他用人单位同时兼职的情况下,仍严重影响到本单位的正常工作,或在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用人单位同样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形,如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这样的合同被视为无效。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当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用人单位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因为这表明劳动者已经失去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资格。
以上情形中,用人单位无需提前通知或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即时解除
劳动者即时解除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以下是一些可能导致劳动者即时解除的情况:
1.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提供合同约定的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且这种缺失对劳动者的生活或健康造成了实质性影响,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且这种行为持续存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3.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且这种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并且这些制度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5. 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例如,用人单位迁址、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且双方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
6.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寻求法律救济。
7.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如果用人单位的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对劳动者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采取必要的自我保护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行使即时解除权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滥用权利。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相应的经济补偿和办理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