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主体:主体是一般主体,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 主观方面: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例如,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诈骗公私财物。
3. 客观方面: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4. 客体:客体是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制度,扰乱、破坏信用卡市场的正常秩序。
5. 客观方面: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此外,根据《醉高人民法院、醉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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