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行贿犯罪的法定量刑标准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来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 情节严重: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1999年)明确了“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具体情形:
- “情节严重”主要包括:
-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的;
- 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 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情节特别严重”主要包括:
- 诈骗国家资金或者国家资产,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 使用行贿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 曾因行贿受过刑事处罚的;
-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 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参考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1999年):关于“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