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是否需要证人呢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证人。为了确保工伤认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伤害事故的发生,那么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这包括提供证人证言。因此,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人证言来支持其主张。
此外,《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也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对材料不完整的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所以,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除了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并有可能需要证人证言来证明工伤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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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要人证吗
工伤认定不一定需要人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这意味着,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工伤的事实没有争议,那么可以不需要证人证言;但如果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工伤的事实存在争议,那么就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人证言来证明工伤事实的存在。
此外,工伤认定需要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因此,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而不是必须要有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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