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才能认定为工伤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此外,还有视同工伤的情形,例如: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 列入全国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国家机关中初次就业的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公伤亡的。
5.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
6.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
7.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参考法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什么样的情况才能认定为工伤
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此外,还有视同工伤的情况,例如: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 列入全国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国家机关中初次就业的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公受伤的。
5.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6. 退休后患有职业病的。
7.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a.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b.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c.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参考法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