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特殊工种能提前退休吗
国有企业改制时,特殊工种可以提前退休。具体来说,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1.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 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年龄的前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年龄的,原劳动保障部、人事部《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已经从有关部门批准退休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因此,如果特殊工种职工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提前退休,那么他们就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到提前退休金。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您在实际情况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机构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国有企业特殊工种退休醉新规定
国有企业特殊工种退休的醉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特殊工种范围:包括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具体工种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需要参考当地的规定。
2. 退休年龄:根据不同工种和性别,退休年龄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男性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女性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45周岁。但请注意,如果从事特殊工种满一定年限(如10年或更多),且满足一定条件(如社保缴纳满15年等),退休年龄可以提前至男性50周岁、女性45周岁。
3. 社保缴纳要求:特殊工种人员要想享受退休待遇,必须满足一定的社保缴纳要求。通常,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满15年,并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
4. 办理流程:特殊工种人员需要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人身份证明、工作年限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然后,单位将申请和相关材料报送至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退休手续。
此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如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社保缴纳年限等)下,可以提前退休。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而有所变化。因此,在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