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通常可以被视为劳动合同履行地。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的地点。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地点,那么这个地点就可以被视为合同履行地。
此外,《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也有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工资发放地、社会保险缴纳地、纳税地点等与劳动者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地点,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履行地。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选择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了解和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对于劳动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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